(原标题:瑞昌市紫伊副食店被罚金0.5万元)
金融界2024年4月17日音书,瑞昌市紫伊副食店因未在当地香烟专卖批发企业进货,被江西省瑞昌市香烟专卖局处以进货总数10%的罚金。
据公告实质,瑞昌市紫伊副食店违犯了《中华东说念主民共和国香烟专卖法践诺条例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划定,未在当地香烟专卖批发企业进货,配资网因此被处以罚金。
瑞昌市紫伊副食店违犯了《中华东说念主民共和国香烟专卖法践诺条例》第五十六条,组成了未在当地香烟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违法活动。左证处分决定,瑞昌市紫伊副食店被处以进货总数10%的罚金,罚金金额为0.4953万元。
本文源自:金融界
作家:天眼君